第一次找網紅推新品、拿到一張只有總價報價的保養品牌
先看:拆成三筆錢
第一個動作:請對方分開寫網紅稿費與代理服務費
把報價拆成網紅稿費、代理服務費與其他費用(商品、運費、二次授權)。逐項確認交付物(貼文、限動、影片的數量、長度與保留期間)、審稿次數、內容授權範圍與期間、揭露方式,以及成效報告的指標。本站 KOL 合作與業配管理的服務費為合作預算的 20%(未稅),每檔最低含稅 NT$31,500,網紅稿費另計。
| 項目 | 付給誰 | 要確認的事 |
|---|---|---|
| 網紅稿費 | 網紅或其經紀 | 每位網紅的費用、包含哪些交付物 |
| 代理服務費 | 代理或顧問公司 | 名單篩選、聯繫、合約、審稿與報告的工作報酬 |
| 其他費用 | 依項目不同 | 商品成本與運費、二次授權費、廣告投放費、拍攝或場地費 |
只有總價的報價,很難判斷錢花在哪裡。代理服務費常見兩種計法:合作預算的一個百分比,或每檔活動一個固定費用。請對方把三筆分開寫,並寫明是否含稅、網紅稿費是否由代理代收。
以本站為例:KOL 合作的服務費為合作預算的 20%(未稅),每檔最低 NT$30,000(未稅)。合作預算 NT$200,000 時,服務費為 NT$40,000(未稅),含稅 NT$42,000;合作預算 NT$100,000 時,按比例算出的金額低於最低費用,服務費為 NT$30,000(未稅),含稅 NT$31,500。網紅稿費另計。
| 交付物 | 要寫明 |
|---|---|
| 貼文 | 平台、則數、圖片張數、文案是否需要提及指定重點 |
| 限時動態 | 則數、是否附連結或導購碼、是否存入精選 |
| 影片 | 平台、片長、是否需要開箱或使用過程 |
| 發布時間 | 預定日期、可接受的時間範圍 |
| 保留期間 | 貼文至少保留多久,不得自行刪除或隱藏 |
| 審稿 | 可以修改幾次、多久前交初稿 |
報價只寫「一則業配」時,最常發生的爭議是:發了,但不是你預期的形式;或發了一週就刪掉。請把每一項寫到你能夠驗收的程度,驗收時對照清單逐項確認。
| 要看的資料 | 為什麼重要 | 怎麼取得 |
|---|---|---|
| 受眾地區與年齡 | 追蹤者不在你的服務區域,曝光再多也很難轉成客人 | 請網紅提供後台受眾分布截圖 |
| 近期貼文的互動 | 追蹤數高但互動很低,可能是帳號老化或買粉 | 看近十則貼文的留言內容,而不只看按讚數 |
| 過去的合作內容 | 看對方是否有揭露合作、內容風格是否適合你 | 瀏覽對方過去的業配貼文 |
| 內容調性 | 和品牌的形象是否一致 | 請代理說明挑選理由,而不只給一張名單 |
代理提供的名單只是起點。請要求每位候選人附上受眾資料與挑選理由,並保留刪減名單的權利;追蹤數只是其中一項,不應該是唯一的報價依據。
網紅發在自己帳號上的內容,和你拿去投廣告、放官網、印成店頭海報,是不同的使用方式。著作權法規定,出資請人完成的著作,若契約沒有約定,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,出資人只能利用該著作;實務上,二次使用多半需要另外談授權。
如果打算把網紅內容拿去投廣告或用在其他媒體,請在報價時就寫明:授權的媒體、期間、是否可以剪輯,以及授權費是否另計。等內容發布後再談,常常價格更高或對方不同意。
依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薦證廣告規範,薦證者與廣告主之間有利益關係時應該揭露;廣告主與薦證者在一定情況下都可能負責任。也就是說,網紅沒有標示合作關係,品牌也可能受到影響。
請在合約與審稿流程中寫明揭露方式,例如在內文開頭標示合作或廣告,以及審稿時由誰確認;醫療、保健食品、化妝品等受規範產業,內容還要符合各自的廣告法規。
揭露的寫法、責任分擔與受規範產業的注意事項,見KOL 業配揭露指南。
| 指標 | 從哪裡來 | 要事先約定 |
|---|---|---|
| 觸及、曝光、觀看次數 | 網紅後台 | 在發布後幾天提供截圖或數據 |
| 互動(按讚、留言、分享、收藏) | 網紅後台或公開數字 | 以哪一天的數字為準 |
| 連結點擊、導購碼使用次數 | 你的網站或電商後台 | 每位網紅使用不同的連結參數或導購碼 |
| 訂單或預約 | 你的訂單或預約紀錄 | 追蹤方式在合作開始前設定好 |
網紅後台的數據只有網紅看得到,報告要在合作前約定好提供哪些項目與時間;能不能帶來訂單,則要靠你這邊的追蹤。每位網紅使用不同的連結參數或導購碼,合作結束後才比較得出誰帶來比較多實際詢問。
| 做法 | 適合的目標 | 比較時看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一位追蹤數高的網紅 | 新品上市、需要短時間內被大量看見 | 觸及與觀看次數、品牌搜尋量是否增加 |
| 多位追蹤數較少的網紅 | 在地店家、需要特定地區或族群的實際詢問 | 每位帶來的導購碼使用數與預約數 |
| 先小規模測試再加碼 | 第一次合作、還不確定哪種內容有效 | 測試後再把預算集中給表現好的對象 |
兩種做法沒有絕對的好壞,關鍵是先決定這次合作要的是「被看見」還是「帶來詢問」,再用對應的指標驗收。報價時請代理說明名單組合的理由,而不是只依追蹤數排序。
要求不揭露合作關係,可能違反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薦證廣告規範,風險由廣告主與薦證者共同承擔。
假設一個保養品牌拿到一份報價:「微網紅 10 位,總價 NT$150,000」。行銷人員請代理公司拆開後才知道,網紅稿費合計十二萬,服務費三萬,商品與運費由品牌負擔;內容授權只限網紅自己的帳號,若要拿去投廣告需另付授權費。
她把交付物寫成清單:每位一則貼文加兩則限時動態、貼文保留至少三個月、可修改一次;並要求每位網紅使用不同的導購碼,合作結束後兩週內提供後台數據截圖。她也在合約中寫明每則內容開頭要標示合作。
以上為說明拆解方式的示意情境,品牌與報價內容皆為虛構。
我們的 KOL 報價把網紅稿費、服務費與其他費用分開寫,交付物、保留期間、審稿次數、授權範圍與揭露方式都寫進合約;每位合作對象使用不同的連結參數或導購碼,合作結束後提供成效報告。
我們不安排未揭露的業配,也不購買追蹤人數或互動;受規範產業的內容,會在審稿時一併確認是否符合相關法規。
通常由網紅稿費與代理服務費組成,另有商品、運費與二次授權等費用。請代理把各項分開寫,並確認是否含稅。
常見有兩種:按合作預算抽一個比例,或每檔活動收一筆固定費用。比較時,用你實際的合作預算各算一次,並確認是否有最低金額;本站的計法與試算寫在上方第一步。
要看授權。若合約沒有約定,著作財產權歸製作的一方;要用在廣告或其他媒體,請在合作前寫明授權範圍、期間與費用。
依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薦證廣告規範,有利益關係時應揭露,廣告主與薦證者都可能負責;請在合約與審稿流程中寫明揭露方式。
合作前為每位網紅設定不同的連結參數或導購碼,合作結束後用你的訂單或網站數據比較,而不是只看按讚數。
外部連結為官方文件,內容可能更新,請以連結頁面的最新版本為準。
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不構成法律、醫療或財務意見,也不構成排名、流量或轉換保證;示意資料已標示。最後更新:2026-10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