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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所網站文章要上線了:先依醫療法逐項檢查,再按發布

診所請人寫網站文章或社群貼文時,最常卡在最後一步:這段話可以這樣寫嗎?醫療廣告的規定比一般行業嚴格,寫錯的代價是罰鍰,嚴重時還會影響開業執照。這篇依醫療法條文,整理文章送出前要逐項確認的地方。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,有疑義時請向所在地衛生局確認。

作者:搖滾艾斯 AlyesRock 編輯團隊|最後更新:2026-10-15

結論

一句話:

醫療法規定只有醫療機構或醫師(限其執業登記的機構)可以刊登醫療廣告;網站上的資訊可以超出第 85 條列舉的事項,但不能虛偽、誇張、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。不能假借他人名義、藉採訪或報導、摘錄醫學刊物等方式宣傳;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的內容會被視為醫療廣告,未招徠業務的衛教則不是。違反者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,嚴重時可停業或廢止執照。送出前逐項檢查用詞、圖片、優惠與代言。

你可能是在這些情況下讀到這篇

請行銷公司代寫衛教文章的皮膚科

先看:衛教還是廣告

第一個動作:文章有沒有招徠就醫的意思

想放術前術後照片的醫美診所

先看:不能用的宣傳方式

第一個動作:先向衛生局確認是否符合現行解釋

第一步:確認誰在刊登

醫療法第 9 條把醫療廣告定義為「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,宣傳醫療業務,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」。第 84 條規定,非醫療機構或醫師不得為醫療廣告;醫師刊登的廣告,以其執業登記的醫療機構為限。

所以由行銷公司、網紅或其他商家發布、以招徠就醫為目的的內容,風險最高。行銷公司可以協助撰寫,但刊登的主體應該是診所自己的網站與帳號,內容也由診所確認。

發布者是否可以刊登醫療廣告
診所自己的官方網站與帳號可以,內容須符合醫療法
醫師個人帳號限其執業登記的醫療機構
行銷公司、網紅、其他商家不得為醫療廣告(第 84 條)

網站資訊的範圍與限制

第 85 條第 1 項列出醫療廣告可以登載的事項:機構名稱、開業執照字號、地址、電話、交通;醫師姓名、性別、學歷、經歷與證書字號;健保與非商業保險特約字樣;診療科別與時間;開業、歇業、停業、復業、遷移日期;以及主管機關公告容許的事項。

第 85 條第 3 項規定,醫療機構以網際網路提供的資訊,不受第 1 項內容範圍的限制,但不能有第 103 條第 2 項所列的情形。也就是說,診所網站可以寫得比傳統廣告詳細,但內容不能虛偽、誇張、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,也不能以非法墮胎為宣傳。

  • 療效描述有沒有可以證明的依據?無法證明的就不寫。
  • 有沒有「最」「唯一」「首創」「保證」「根治」這類無法證明或誇大的用語?
  • 風險、副作用與適應症是否寫清楚,而不是只寫好處?
  • 醫師學經歷與證書字號是否正確、可以查證?

不能用的宣傳方式(第 86 條)

條文列舉的方式網站與社群常見的樣子
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以病友、員工或他人名義發表推薦
利用出售或贈與醫療刊物為宣傳以贈送手冊、刊物招徠就醫
以公開祖傳秘方或公開答問為宣傳以「祖傳」「秘方」吸引就醫
摘錄醫學刊物內容為宣傳截取期刊片段證明自家療效
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付費新聞稿、置入式報導
與違反第 85 條的廣告聯合或並排為宣傳和違規廣告放在同一版面
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主管機關以解釋令具體化,內容可能更新
提醒:

衛生福利部對「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」發布過解釋令,涉及術前術後比較、名人影像、優惠促銷等做法;本站未取得現行版本的官方全文,這些做法請先向所在地衛生局確認,再決定是否使用。

衛教文章什麼時候會被當成廣告

第 87 條規定,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,視為醫療廣告;醫學新知或研究報告的發表、病人衛生教育、學術性刊物,未涉及招徠醫療業務者,不視為醫療廣告。

實務上,一篇衛教文章如果在結尾寫「本院提供某療程,現在預約享優惠」,整篇就可能被看成招徠就醫。衛教內容要以讓讀者理解為主:說明症狀、成因、何時應就醫、有哪些治療選項與風險,最後提供診所的基本資訊,而不是推銷特定療程。

寫法比較接近
說明症狀、成因、何時該就醫,附上診所地址與門診時間衛生教育
強調本院療程效果、附上療程價格與限時優惠招徠就醫的廣告
引用個案成果暗示自家療效可能被視為醫療廣告,須符合規定

違反的後果

情形法條罰則
非醫療機構或醫師刊登醫療廣告第 104 條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
醫療廣告違反第 85、86 條,或擅自變更核准內容第 103 條第 1 項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
內容虛偽、誇張、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;以非法墮胎為宣傳;一年內已受處罰 3 次第 103 條第 2 項除罰鍰外,可處 1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,並可停止負責醫師執業 1 年
說明:

法條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;本表為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
圖片與影片也要一起檢查

文字改乾淨了,圖片和影片也要用同樣的標準看一次。圖片上的標語、影片裡的口白與字幕,同樣屬於宣傳內容;病患照片除了醫療廣告的規定,還涉及個人資料與肖像的同意。

使用診間、設備與醫師照片時,確認畫面中沒有其他病患可辨識的資訊;使用圖庫圖片時,確認授權範圍,並避免用與實際療程無關的圖片暗示效果。

送出前的檢查清單

  • 發布主體是診所自己的網站或帳號。
  • 沒有無法證明的療效、沒有最高級或保證用語。
  • 有寫適應症、可能的風險與副作用。
  • 沒有以他人名義推薦、沒有付費報導或摘錄期刊證明療效。
  • 優惠、比較照片、名人或網紅內容已先向衛生局確認。
  • 衛教文章的結尾沒有推銷特定療程與價格。
  • 醫師資料、證書字號、門診時間正確。
  • 保留文章版本與核稿紀錄,日後被詢問時可以說明。

委託行銷公司時要談清楚的事

  • 刊登主體與帳號屬於診所,行銷公司只協助撰寫與排程。
  • 每篇內容由診所的醫師或指定人員確認後才發布。
  • 合約寫明不使用無法證明的療效、不安排未揭露的代言。
  • 行銷公司要能說明每一個療效描述的依據來源。
延伸:

代寫內容的審閱流程,見用 AI 寫 SEO 文章的審閱流程。

示意情境:皮膚科的痘痘衛教文章

假設一間皮膚科請人寫了一篇「痘痘反覆長怎麼辦」。初稿結尾寫著「本院獨家療程,三次見效,本月八折」。院長看完後請撰稿者修改:刪掉「獨家」「三次見效」與優惠,改為說明常見成因、居家照護、什麼情況該就醫、治療可能的副作用,最後附上門診時間與地址。

修改後的文章以衛教為主,也保留了讓讀者找到診所的資訊;院長把核稿紀錄存檔,之後每篇文章都照這個流程處理。

說明:

以上為說明檢查流程的示意情境,診所與內容皆為虛構。

搖滾艾斯的做法

我們替醫療院所撰寫內容時,以衛生教育為主,每個療效描述都要有可查證的依據;不寫最高級與保證用語,不安排付費報導或未揭露的代言,所有內容由診所確認後才發布。

SEO 內容服務每篇含稅 NT$8,400 起;涉及優惠、比較照片或代言等做法,我們會建議先向衛生局確認,不以行銷效果取代合規。

常見問題

診所網站可以寫得比傳統廣告詳細嗎?

可以。醫療法第 85 條第 3 項讓網路資訊不受第 1 項列舉範圍限制,但不能虛偽、誇張、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。

可以請網紅體驗後在她的帳號分享嗎?

醫療法第 84 條規定非醫療機構或醫師不得為醫療廣告,且第 86 條禁止假借他人名義宣傳;這類合作請先向衛生局確認。

衛教文章最後放診所地址會變成廣告嗎?

提供地址與門診時間這類基本資訊,和推銷療程不同;判斷重點是內容有沒有招徠就醫的意思,例如強調療效或優惠。

違規會被罰多少?

依第 103、104 條,罰鍰為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;內容虛偽誇張等情形,還可能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。

動物醫院也適用醫療法嗎?

不適用。醫療法規範的是人的醫療機構;動物醫院由獸醫師法規範,請依該法與主管機關的說明處理。

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不構成法律、醫療或財務意見,也不構成排名、流量或轉換保證;示意資料已標示。最後更新:2026-10-15

診所內容需要有人協助?

說明科別、目前的網站與想寫的主題,我們會以衛教為主規劃內容,並在發布前由你確認。